“我们被跟踪了”广西南宁。一对好闺蜜来旅游,入住酒店,谁料半夜竟然有四个大汉闯进自己房间。吓得俩女孩赶紧报警,灯都不敢关了!
事情是这样的,王女士来广西南宁旅游,在网上找了一家评价比较好的酒店,就匆匆办理地入住,但是来办手续的时候是0点左右,人比较少,所以对前面的一行人印象很深。是四个壮汉。
之后王女士跟闺蜜就把物品放到酒店,两人一起外出游玩,酒吧狂欢。之后的事情都很正常。但是王女士的电话上收到一条短信,美女认识一下的内容。王女士也是习以为常,没有搭理。
【资料图】
但是等到天快亮了,王女士回酒店房间时。这才发现自己房间的灯是全亮的,并且通电槽里边插着房卡,但自己的房卡明明自己还拿着。
眼看事情蹊跷,于是王女士赶紧报警。在警方的协调之下,立马调取了酒店方的监控,一看不要紧,发现当时有几个大汉走进了她们的房间!
出门在外遇到这样的事情,真是有点吓人。
《民法典》第577条规定,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,应当承担继续履行、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。
出现这种情况,第一责任人就是酒店的失责。酒店一方应该给客户提供安全干净的就寝环境。而这种事情的发生明显不合规矩
《民法典》第1198条规定,酒店等公共场所的经营者,因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,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的,应当承担责任。但如因第三方过失或故意造成的,经营者可在承担责任后,再向第三方追偿。
最后,酒店方主动免除了王女士当晚的房费。并且诚恳道歉。
不知道大家觉得,酒店这样的赔偿,是否合理呢?
本文一男子住酒店,贫嘴新视野:4男子凌晨刷酒店房卡进入女子房间到此分享完毕,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。
关键词: